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2 15:48 作者: 【字体: 】
一、参赛人员
各市州分别组织一支 36 人的参赛方队,另设指挥员 1 名。统一着新式制服、戴白手套、黑色制式皮鞋,在指挥员口令下完成训练科目。
二、比赛内容
按照抽签顺序各队伍依次由指挥员带领呼喊口号入场,整队完成后,指挥员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开始,在接到现场总指挥“开始”口令后,指挥员按顺序下达训练科目口令:整理着装、整齐报数、口号呼号、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跑步走、敬礼礼毕,各完成 1 次;车辆停止手势、减速慢行手势、靠边停车手势、直行手势等整套动作,每个动作连贯做 2次。评委组根据各队动作标准、精神风貌等情况进行评分,分数取平均值。
三、评分细则
(一)队员精神面貌(15 分)。每位列队人员须精神饱满,着装规范,否则扣 1 分/人次。
(二)口号呼号(5 分)。队员口号呼号须嘹亮整齐,按表现情况打分。
(三)队列动作(60 分)。队员队列动作及手势须标准,排面整齐,动作协调一致,准确无误,少完成一个规定动作扣 10分/次,排面不整齐、少做、错做、失误一次扣 1 分/人次,单项扣完为止。
(四)指挥员(10 分)。指挥员精神面貌良好、口令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指挥准确,每错一次扣 1 分,指挥员队列动作标准,每错一次扣 1 分,每漏一项规定动作扣 5 分/次,单项扣完为止。
(五)队伍组成(5 分)。市州参赛队伍要覆盖所有县市区路政治超执法人员(无执法队伍的县市区不计入内),参赛队员不符合要求,每缺 1 名扣 1 分。各参赛队伍根据抽签依次进场完成规定动作。参赛队伍进场后,自行按规定动作开始展示,完成规定内容后自行将队伍带离;下支参赛队伍在前支队伍离场时,开始组织本队进场。主持人在参赛队离场时,提示评委亮分。工作人员及时统计各评委打分情况。
四、纳入团体的计分方式
竞赛得分按市州本项得分按 40%折算计入市州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