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第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消息,中心将于4月24日至4月30日派出8个督查组,分时段、分区域、分重点赴全省各市州开展水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内容重点包括“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港口企业大型油品储罐安全风险防控、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等。
据悉,今年一季度,全省水运系统克服了春运、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的水运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压力,为全年水运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目前全国疫情仍在高位运行,全省水运系统“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防控压力大,加之进入二季度,水运生产经营活动日趋频繁、春夏之交天气变化幅度较大、降雨增多江河湖泊汛期来临,且部分市州仍然存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现场巡航执法不到位等情况,船舶走锚、非法载客、船舶脱检等问题时有发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
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刻不容缓。会议部署了本次全省水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要点。强调重点落实客船(含普通客船、旅游船、客渡船、汽车渡船等)、农用船、挖沙船、非法载客渔船“四类重点船舶”和“一江一湖四水”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强化履职尽责,全面推行“一会三卡制度”,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等船舶航行规定;加强工作调度,对标对表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等重点行动;立足防大汛、抢大险,强化航道巡航检查、加强航道设施维护、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汛期水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安全保障工作,严防死守、立行立改,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落实落细水路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属地部门协调联动,从严把好水路运输防疫关口,构筑疫情防控坚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