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水运事务中心在长沙召开全省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宣贯会,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验船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助力航运业降本提质增效,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船舶检验服务。省水运事务中心总工程师尹云开,各市州船舶检验机构相关负责人及验船师代表参加。
据悉,本次宣贯会是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的《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指南》的贯彻落实。在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船舶不再受船籍港或原检验机构的限制,而是可以根据营运需要,就近申请、就近检验。
自今年9月1日起,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船舶通检互认工作,10月1日起将在长沙、岳阳、衡阳三市设立全国通检互认示范点并正式开展全国范围内的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
据介绍,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的适用船舶类型为船龄12年以内的内河船,包括一般干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多用途船(集散)、甲板货船、工程船,渔业船舶、新能源动力船舶、具有新颖特征的船舶暂不纳入通检互认范围;检验种类为船舶年度检验和临时检验,其中临时检验包括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改装或换新(重大改建除外)、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船舶法定检验证书展期。
会议强调,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便民利民工程,对于促进湖南水运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内容,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