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0 10:01 作者: 【字体: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翔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
(2)采购计划编号: zsjtcg-20240923
(3)项目内容:
1)农村公路养护考评
依据省厅年度考评通知要求,完成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内业资料初步审查,完成年末养护考评初评分,按得分进行排序并编制养护内业初评报告。并配合省公路事务中心对省级抽检单位应用于考评的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检测任务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保证养护考评工作的顺利完成。工作完成时间为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达到农村公路“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工作要求。开展全国“四好农村公路”和省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以交通运输部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文要求节点为准,时间持续一年。
3)最美农村公路评选
依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最美农村路评选办法》的通知(湘交农路〔2021〕6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美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湘交农路〔2023〕18号)等要求;聚焦农村公路“网络畅、品质高、路域美、服务优”发展目标,为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最美农村公路的资料收集和初评推选工作,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文要求节点为准。
4)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宣传活动
依据交通部“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配合开展年度部“十大最美农村路”推荐线路的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资料审查工作,形成年度部“十大最美农村路”推荐线路,并认真做好月度主题推选工作,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以交通部发文要求节点为准,时间持续一年。
5)其他技术服务,工作时间节点为一年。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 陈翔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42000.00
大写:叁拾肆万贰仟元整
(2)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含税)。
(3)付款方式:项目费用分2次支付,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凭普通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80%,提交的工作成果全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普通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20%。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30日,完成日期:2025年9月30日。总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服务
4.付款:
1、项目费用分2次支付,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凭普通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80%,提交的工作成果全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普通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20%。。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竞争性磋商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陸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违约责任
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审计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实现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
甲 方: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公章) 乙 方:湖南翔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超 法定代表人:李欣
委托代理人:赵林岚委托代理人: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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