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04 09:50 【字体大小:】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突出宪法和重点领域法律宣传的要求,将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领域优势,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走入机关单位、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论述,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现行宪法重点内容和重大作用。
活动时间
以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节点,即从11月20日至12月中旬,在各交通运输领域集中部署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形成宣传高潮。
活动形式
(一)机关单位宣传
1.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机关大厅、政务大厅、电梯厅等场所,通过展板、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宪法;
2.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宣传学习宪法。
(二)重点场所宣传
推动宪法宣传全面覆盖以下场所:
1.出租车、公交车、地铁、城市轻轨、城市轮渡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2.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站、城市轻轨站、渡口、港口、码头、停车场、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场站;
3.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公共交通服务窗口等。
主要措施
根据各交通运输领域的特点和客观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以下宪法宣传活动:
1.在交通运输场站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图画;
2.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等播放宪法宣传片;
3.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交通场站、乘客等候区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乘客自由取阅学习;
4.结合实际情况,针对群众需求在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形式多样的宪法宣讲活动。
知识拓展
q: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a:
1、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2、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q:为何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a: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2014年 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
q:宪法到底是什么法?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如若将法律体系比喻为一棵大树,那么宪法就是树根,其他法律就是树干和树枝。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
q:宪法赋予公民哪些权利和义务?
a: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其他方面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利益;
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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