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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第17期)

发布日期:2021-09-14 11:44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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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研情况通报

全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研情况通报

为深入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调研方案〉的通知》安排,厅在全系统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调研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采取实地调研(8月2日后因疫情影响采取书面调研)和暗访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厅成立7个调研组,由厅领导带队下沉市县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对14个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部分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共84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48次,集中座谈听取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意见建议36次,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走访调研基层执法站所、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48处。各调研组成员严守纪律要求,通过座谈、实地查看、随访、交流等形式,督导整治行动任务措施落实、综合执法、12328热线宣传运行和从业人员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及满意度情况,挖掘总结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针对性整改建议,较圆满地完成专项调研任务。

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贯彻落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执法人员,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印发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湘西州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高位推进落实。

(二)宣传督导,传导压力责任。持续加强舆论宣传,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知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效果,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14个市州全部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共编辑印发工作简报92期,及时宣传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其中湘西州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交通运输执法专栏,郴州市建立“一周两报”制度。邵阳、益阳、衡阳、郴州等市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专项进驻督导、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同步督导等举措将压力责任持续向基层传导,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市级累计开展督导127次,各地专项整治一盘棋工作格局有效形成。

(三)紧扣问题,深入查纠整改。聚焦五类突出问题,聚焦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利益诉求,聚焦媒体舆论曝光和执法投诉举报高频事项,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怀化市实行问题销号制。邵阳、永州等市在问题查摆、完善查纠方式、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上不断下功夫。截至8月底,各地、各单位完成“五类突出问题”整改47个,整改率100%;办结12328服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问题1181个,满意率94%;办结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转办以及部省信访交办问题22个,办结率91%。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12328监督渠道,益阳市在局门户网站公布12328服务监督电话。开展案件复审复查和扣押财物清理工作,各地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6280份,主动撤销不当错误案件17件、退还罚款9万元、退还扣押和登记保存车辆或证件1434辆/本,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208件,党纪处分2人,约谈61人,通报批评30人,调离执法岗位17人,彰显正风肃纪坚强决心。

(四)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罚款规定和政策制度清理,共提出清理结果和处理建议25条。将整改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益阳市把“货车司机之家”打造成惠民利民、维护权益的“温馨之家”,湘乡市邀请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参与执法行动,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郴州、益阳、衡阳、邵阳、株洲等市先后举办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28期,完成培训10276人,并组织执法人员考试,执法队伍的精神风貌有了明显改观,业务本领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推行柔性执法,常德市建立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益阳、长沙等市寓执法于服务,邵阳、怀化等市实行首次违法从轻或减免处罚,湘潭市制定首违不罚轻罚清单,让执法更有温度。专项整治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走访企业2710家,座谈从业人员14640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0多份,暗访执法场所740个,与货车司机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广泛收集问题建议,获得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三、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查摆问题的深入性针对性还有待提升。部分市县在查摆问题上不深不实,浮于表面的问题多,深入肌理的问题少,不敢向趋利执法、粗暴执法、执法不廉、吃拿卡要等要害问题开刀,查摆问题不聚焦、不具体,难以对症下药。部分单位查摆出的多为执法规范方面的问题,有的单位将综合执法改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查摆,没有触及要害,存在避重就轻、隔靴搔痒现象。有的单位查摆问题没有从队伍自身入手,没有见人见事,缺乏具体案例支撑。

(二)专项整治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向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基层执法站所未设有明显专项整治行动及12328热线的宣传标识。随访交流中发现受访企业、从业人员及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了解很少。有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没有编辑印发工作简报。有的地方和单位开门查摆问题的方式比较单一在为民便民惠民方面的“实招硬招”还不多。张家界市12328服务监督电话人工接通率、限时办结率、数据及时报送率、数据规范率等与交通运输部的考核要求差距较大,连续两个月排名全省倒数第一。

(三)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有的地方和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存在偏差,严格执法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摆得不正,将专项整治行动与严格执法对立起来;有的认为执法力度与温度难以统筹兼顾,在办案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聚焦执法环节问题多,研究便民服务措施少。对于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难、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问题缺乏关注。部分受访人员反映,资兴市道路运输许可审批程序复杂,办理时限过长。

(四)风险防控的举措还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对执法环节的风险隐患关注不够,不善于从末端执法中发现和总结前端治理问题。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工作中,对于执法环节中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的排查不够全面,防控措施不够具体。衡山县制定的不罚轻罚清单未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缺乏对柔性执法隐患点的警惕性,在规避机械严管的同时,未能对执法实践中的行政处罚减免措施时可能存在的廉政、合规等执法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五)部分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缓慢。执法改革进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常德、怀化、湘西州等市级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划转到位率较低。县级综合执法改革总体进度低于预期,尤其是岳阳市华容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是目前为止全省唯一1个尚未出台“三定”方案的综合执法机构,常德市的鼎城区、澧县、津市、石门县、桃源县、临澧县、汉寿县,张家界市的武陵源区,郴州市的汝城县,永州市的双牌县、祁阳县、道县、蓝山县、江华县,怀化市的洪江市、会同县、通道县、沅陵县、芷江县,娄底市的新化县、娄星区、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等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划转到位率严重偏低,改革进展明显滞后。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下阶段,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慎终如始,精准发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一)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向一线传导压力。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统筹谋划安排深入整改、总结提升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深挖深查,持续推进问题查纠整改。持续深入排查问题,继续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核查和梳理。动态管理问题清单,及时纳入新发现的问题,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逐一销号。

(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提升队伍素质形象。深入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思想交流会,从思想、作风、服务上找差距抓落实。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内容载体,讲好专项整治行动故事。加强正面宣传激励,发现和培树正面典型。

(五)坚持治建并举,实现治理长效化。持续加大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力度,完善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依法建立和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制度,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彰显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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