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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复工复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作出这些部署

发布日期:2020-03-23 10:47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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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和加强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实现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两促进、两不误”。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中可能存在的急于赶进度、安全条件不足、关键岗位人手不齐、临时调剂人员业务不熟、超强度加班作业等问题,防范风险隐患。
    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必须把强化安全责任作为重要前提。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搞简单化零审批、零把关,紧盯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高风险、重大隐患的排查、管控和治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跟踪督促,把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关,坚决做到“三个不复工”,即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不复工、新进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复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检查合格不复工。要督促水路危化品储运企业、道路客运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复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突出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严防死守复工复产关键时期,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万无一失。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各类典型安全事故教训,针对复工复产与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堵塞漏洞。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有序推进安全整治,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道路客运领域,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乘客体温检测不合格不得进站上车的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做好交通运输工具检测和维护,并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要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发挥“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信息化系统的优势,强化实时监控预警,严格防范不安全驾驶行为发生;要做好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的行前监测、途中检查,确保安全复工。水上交通领域,要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要突出抓好省内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气象信息的监测和发布,严格落实客运船舶恶劣天气条件下“六不发航”等禁限航要求;要强化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货物)道路水路运输领域,要加强危险货物港口码头和运输车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装卸危险货物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管控,严格开展船岸安全联合检查、客运安检查危等工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要督促参建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复工返岗、开工进场等安全检查、复核程序,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环境等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不顾安全赶抢工期。公路运营领域,要通过路网监控平台等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管控及疫情防控期间车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路网运行安全管理;要进一步抓好治超工作,加大公路安全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涉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铁路专用线领域,要督促权属单位规范作业安全标准,加强道口管理,落实检查制度;要督促地铁等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卫生消毒、体温检测、列车检修、行车调度、行包安检、大客流组织应对等工作,保障行车安全。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直面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扎实有序推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全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整治行动、“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行动、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维护行业安全发展良好秩序。
    积极提供安全服务,助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落实“三不一优先”“一断三不断”“水路运输四优先”等交通运输防控要求,打通人流、物流堵点,放开货运物流限制,指导客货运输、城市交通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分区分级、安全有序恢复正常运营。要坚持正 向激励和负向惩戒相结合,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安全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提供便利及时复工复产;对安全条件一般的,要加强安全跟踪服务指导,助力加快复工复产。要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大力开展线上安全专家指导、线上安全教育培训服务,引导企业运用信息系统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在线咨询辅导、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加强应急值守,改进工作作风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安全应急值守,完善值班制度,严明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纪律,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发事件,做到科学高效处置、信息及时报送,全力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低不良社会影响。要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精准研判、精准执法、精准服务,更加务实防控风险,更加有效确保安全,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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