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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运管“两落实一优化”促进驾校有序复工【图】

发布日期:2020-04-08 11:50
信息来源: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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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从325日起,湘潭市交通运管部门下发相关文件,驾培机构可按要求陆续恢复培训教学活动。同时,运管处推行“两落实一优化”促进驾培行业复工复产。

执法人员检查教练车

一是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各驾培机构要继续扛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落实法人代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按照潭疫防办函〔202010号、《湖南省驾培机构返岗防疫指南》等要求,建立健全防疫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应急预案,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防疫工作流程,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类人员防疫管理措施,严格执行低风险地区“外防输入”策略,认真核实掌握每位员工、学员的防疫信息;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驾培机构应当加强本企业经营场所和教学场地的管理,落实进入单位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车辆登记管理措施。落实培训期间相关防疫措施,严格执行办公经营场所、教学场地、教学车辆、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并建立消毒台账;开展培训业务应当以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为原则,所有员工和学员必须戴防护口罩,培训过程应做到“一人一车”;按要求设置隔离场所,明确发现疑似病例等应急情况的处置流程;严格遵守消毒制剂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避免火灾和过度消毒带来的环境污染。

三是优化调整疫期培训服务模式。各驾培机构应当提供各种形式预约服务,合理安排培训计划,积极调整教学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人流交叉感染风险。疫期不开展集中式课堂教学。推行理论课程远程网络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一人一车”的培训教学服务,其中远程网络教学平台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64号公告)。深入开展防控宣传教育,确保员工和学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湘潭市目前共有31所驾校,准备复训的驾校必须做好各项防疫管理举措,例如办公场所、报名大厅、培训场地等处,均要准备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运管部门同时督促各驾培机构应当对照防疫要求开展全面自查。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充分,并按防疫工作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可以复工。目前尚准备不足的培训机构,应尽量延后复工,最大限度保障员工和学员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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