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六轴车限载49吨,水泥加至车货总重48.5吨的时候,便自动停止。”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申引峰介绍,企业安装了自动发货控制器,可全程智能控制装货量,基本能够做到“零超限”出厂。
源头监管是治超治本之策,益阳实践只是湖南加强治超工作源头管理的一个案例。为巩固治超成果,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自5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
“电子警察”路口把关
近年来,湖南从构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长效机制入手,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货物运输场站、货物集散场站和厂矿企业货物装载点,建立管理台账,督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将超限超载堵在源头。
岳阳市平江县海力石材有限公司运输车辆的进出道路上单独设有一个科技治超点,配置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由“电子警察”监管把关。5月11日,该系统正式通过验收,与县治超平台对接。试运行阶段,该公司货运车辆超限率由50%降至2%以下。
“科技﹢源头”无缝监管,治超成效显著。此次四部门联合开展的治超专项整治行动,源头治理仍是关键。整治行动重点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源头进行治理,落实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货物装载地以及货物单位责任,健全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落实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治超,推进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整治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进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部署;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工业信息、市场监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分工。
对负有治超职责的工作人员收取“好处费”,为超限超载车辆违规上路、偷逃过路费提供“保护伞”,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利益,或有其他履职不到位行为的,湖南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级联动护好农村公路
行驶在永州市冷水滩区仁山村公路上,干净整洁的公路让人心旷神怡,满载脐橙的货车,正沿着农村公路顺畅地走出村庄,开往城市。
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离不开治超执法人员的守护。近年来,湖南强力推进农村公路治超,通过加强流动巡查、设置限高限宽龙门架、畅通投诉举报电话等措施,使农村公路路况由“差”变“优”、由“通”向“好”。
随着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治超力度加大,部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躲避检查,转向农村公路行驶,导致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损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湖南以打造“四好农村路”为契机,把农村公路治超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抓点带面”推进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县、镇、村三级干部以及村民共同发力,形成了政府主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超格局。此外,各地通过巡查、派驻、暗访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开展集中整治。
在郴州市永兴县贵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滩洞二矿,交通运输部门派驻专员协助源头企业进行治超监管。该公司负责人李国云介绍:“矿区每辆运输车出厂时,必须在矿山源头、验票站点等节点刷卡查验,一旦超限超载,矿区的称重检测系统就会报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
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等市创新推行农村公路治超“路长制”。在湘潭湘乡,由市委书记担任路长,负责乡道管理工作;各个乡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分路长,具体负责村道管理工作;村干部组成巡逻队,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立即通知治超执法人员处理,真正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完善区级立体网格化治超体系,坚持一个公路超限检测站、一支应急治超中队、7支流动治超中队、n个行业主管单位和所属乡镇巡查驻守的“1﹢1﹢7﹢n”网格化模式,对农村公路开展联合治超、集中整治。
通过对农村公路货物源头和路面的严格管控,湖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全面提升。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了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