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参与编制全省道路运输站场规划。
3.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国际道路运输相关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指导一、二级道路客运站站级、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指导公共汽电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管理工作。
4.组织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地方性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国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承担省春运办日常工作。
6.承担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全省铁路专用线管理、监督与协调等工作。
7.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8.配合厅法制处,指导业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业务领域专项检查。配合厅政务服务处,承担业务领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审核工作。
负责人:张俊荣
电 话:0731-88770138
传 真:0731-8877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