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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2-03008920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综规处
公开日期 2022-07-21 09: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09:44
信息来源:厅综规处
字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

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

实施方案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部署实施,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

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712


附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

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22〕22号),支持绥宁县、城步县、邵阳县、桑植县、安化县、沅陵县、溆浦县、麻阳县、通道县、新化县、泸溪县、古丈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等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帮扶县加快实现跨越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服务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统领,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跨越发展的总目标,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推动我省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2025年,全面巩固拓展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进展,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乡镇通三级路等公路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省水平,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于交通运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发挥交通“开路先锋”作用,支撑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

(三)支持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规划引领,优先支持重点帮扶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持续改善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条件。注重政策衔接,按照“四不摘”要求,全省“一盘棋”谋划重点帮扶县项目和资金支持政策,具备条件的项目优先启动前期工作、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继续扎实开展帮扶行动,做好对口帮扶、消费帮扶等工作,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三、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夯实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根基

(四)提升高速公路对外快速联通水平。完善重点帮扶县高速公路网络,优先推进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待贯通路段和省际衔接路段建设,稳步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繁忙通道扩容改造,有序推进重点帮扶县区域高速公路加密线的建设,提升路网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建成张家界至官庄、官庄至新化、桑植至龙山、城步至龙胜、邵阳县白仓至新宁县清江桥陵至溪、永州至新宁清江桥、芷江至铜仁、新化至新宁9条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安化至溆浦、溆浦至洞口、g60沪昆高速娄底至洞口段扩容工程等3条高速公路,研究建设辰溪至凤凰等高速公路,进一步畅通重点帮扶县对外循环交通网络。

(五)持续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推进普通国道待贯通和瓶颈路段建设,全面消除普通国道断头路及单车道路段(路面宽小于6米),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重点帮扶县实施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约1300公里,实现国道三级以上标准全贯通,实现机场、高铁站、重点港口、省级产业园、重要乡镇二级及以上公路覆盖,连接主要旅游景点公路的服务能力和品质显著提升。

(六)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成果。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积极推进省级以上乡村旅游景点、特色产业点双车道公路建设,带动交通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优化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使农村公路串接更多的村组。完善农村公路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农村公路质量耐久、工程耐用。支持重点帮扶县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美丽农村路”建设等。重点帮扶县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约4800公里,其中,乡镇通三级约750公里,实现90%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旅游资源产业路约3300公里,基本实现现有省级及以上旅游资源点、农林牧渔乡村特色产业点双车道公路全覆盖;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约750公里,使农民群众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更加便捷。

(七)加快内河航道建设。推进重点帮扶县内沅水、舞水等支流等级航道未达标航段整治建设,加快航道畅通延伸。实施沅水洪江至辰溪、金紫至洪江、辰溪至浦市,舞水怀化二水厂至黔城段等航道工程约300公里建设,推动水运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降低重点帮扶县运输成本,助力产业振兴发展。

(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适应高铁、机场等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需求,推进重点帮扶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并以县城为重点,推动普通客运站改造提升。以重大交通枢纽及重点产业为依托,推动综合货运枢纽建设,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强化交通与邮政、商务、供销等业态的统筹融合、资源共享,推进城乡客货运转型,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古丈县高铁西站等综合客运枢纽,城步汽车南站等普通客运站,新化县大兴等物流园项目,重点帮扶县基本建成“一县一中心、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与农村三级物流体系。

四、优化交通运输服务,增进重点帮扶县人民福祉

(九)筑牢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安全根基。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本质安全,加强对重点帮扶县内桥隧等重点设施的检查检测力度,分类分级采取预防性养护、维修加固、交通管制等处置措施。强化重点帮扶县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着力推进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支持撤渡改桥,完善重点帮扶县水运工程安全设施配套。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治超网及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等的建设,严格治理车辆、船舶超载超限,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

(十)提升重点帮扶县运输服务品质。巩固和拓展重点帮扶县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深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客运服务优化升级。推动重点帮扶县构建干支有效衔接物流网络,打造农村物流品牌。鼓励和规范基于“互联网 ”的共享交通、定制客运、网络预约等新业态发展。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综合运输服务市场体系,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重点帮扶县旅游公路、航道、旅游主题公路服务区、依托客运站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以推进作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全域旅游生态景观示范路建设为重点,着力拓展公路旅游功能,积极探索构建“交通 生态旅游”和美丽公路与经济融合发展模式,强化旅游客运、自驾游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保障,拓展旅游路线,打造片区旅游文化品牌,提供更具特色的旅游交通体验。

(十二)推动重点帮扶县绿色可持续发展。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绿色公路”等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推广服务区充电桩、新能源车船等,加快低碳循环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强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继续完善船舶污染物接受、转运、处置系统。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推进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提高推动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十四)加强组织协调。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打破行政、部门分割,稳妥有序推动跨区域重大项目和跨行业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做好与国土空间、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规划衔接,加强重要通道、重大设施的空间预控。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导检查。

(十五)加强政策保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政策,在投资计划、项目安排、发展政策支持、示范创建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力度,重点帮扶县享受全省最高补助标准,较一般地区上浮10%。鼓励重点帮扶县开拓农村公路项目建养模式,科学采取建管养运一体化、epc f等多渠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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