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3-001695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法制处 |
公开日期 | 2023-01-05 1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202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根据安排,现将202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21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八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开展集中研讨。学习邀请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一级巡视员、二级教授刘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及其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与核心要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作了专题授课。厅机关各党支部利用9月主题党日活动,同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厅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月,我厅制定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22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湖南意见反馈会议精神等作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学习内容,推进执法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12月举办全省交通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骨干培训班(共310人)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交通运输行业普法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综合执法改革、依法行政等工作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协同落实。制作“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交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普法微视频获好评。
(二)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把执法尺度。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紧盯重点领域和行业,重拳出击整治乱象,注重发挥执法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把标尺,推动所有执法案件通过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智能化执法设备办理,实行违法案件线上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电子签名确认、缴纳罚款等,压缩人为影响空间。二是彰显执法温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首违(轻微)免罚清单;全面推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为民服务十项措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倡导柔性执法,注重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切实感受到执法温度。三是践行为民理念。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勤务巡查、值班值守、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风貌。
(三)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人员划转逐步到位。截至11月中旬,全省14个市州、109个县市区(含长沙县、耒阳市和常德柳叶湖、西洞庭2个管理区)综合执法机构核定编制12782名,在编在岗8889名,到位率70%。其中市级核定编制3223名,实际在编2547名,到位率达79%;县级核定编制9559名,实际在编6342名,到位率达66%。部分市州、县市区采取将行业发展机构原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抽借到综合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等方式,确保行业监管和执法工作在人员不能划转到位情况下不断档、不缺位。多个市州按程序通过遴选招考方式充实执法机构人员。就加快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属性,厅法制处会同厅人事处多次向省编办汇报改革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并向部呈报工作建议,向省人大建议在全国人大会上提交议案,推动尽快明确机构性质和编制属性,解决人员划转、录用瓶颈。二是协作机制不断理顺。开展调研督导,督促落实综合执法改革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市、县分级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明确执法协作流程图和任务清单,并有效实施,职责界面更清晰,业务协作更顺畅,形成行业治理新格局。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基本完成全省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志配发工作。组织厅本级174人向省司法厅申请换(核)发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105人准备参加省司法厅执法证件考试。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厅分2期举办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法制骨干培训班,组织全省310余人线上线下参训,市县分级开展培训。完成“四基四化”(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标准调研、资料收集分析、文本起草和意见征集等工作。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督察,自查梳理7类19个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巩固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公路水上“三乱”治理,实施核查并办结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0个;两批梳理交办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183项,逐一跟踪督导,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近期,还通过市州自查、舆情监测和12328投诉举报等渠道,整理、交办市州执法领域问题线索142个,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制度。二是精准聚焦群众关切。联合省司法厅实地调研督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等座谈,了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听取意见建议。通过12328、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依法公开执法信息、救济渠道,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三是着力推进抓源治本。部署开展常态化排查梳理,汇总建立并动态更新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库。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问题查纠整改、执法为民实践、素质能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抓本治源长效机制。依托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执法信息“应入尽入”,实现执法过程全留痕,从根本上规范执法行为。编发《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简报》11期,指导、交流工作。
(五)积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多措并举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制订《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制度》等制度,全省治超联动管理“一盘棋”制度标准体系基本构建。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8月已启动试运行。完成与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公安交警“道安云”、交通执法信息系统等多个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和对接。“蒙牌识别”“电子围栏”技术基本实现。全省全年未接报因超限超载导致的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稳定在1%和0.5%以内。二是智慧平台赋能水运执法监管。全省水运部门和执法队伍全年通过智慧水运综合监管平台进行的水上安全行政检查共计0.6万条、现场监督检查共计3.5万条、检查机构检查统计2.3万条,现场监督检查中船员违法记分累计1.2万分,为维护全省水运秩序、保障全省水运安全提供了精准强大助力。三是双管齐下整治道路运输秩序。一方面,依托全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两客一危”智能监管等系统,持续提升全行业全过程监管科技化水平,层层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实现闭环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隐患清零”、非法营运精准协同治理等专项行动,扎实抓好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和执法工作。
(六)扎实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律、规章进行清理,就《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及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落实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确保行政执法衔接有序。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首违(轻微)免罚清单、新版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法文书落地实施。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修订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并动态更新管理,明确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执法考评力度。完成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组织全省386人参加部综合执法检查执法考试,完成综合执法考评、网上评查、自查自评。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湖南成绩排名第12位(前进3位),2个单位、4名个人获交通运输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通报表扬。
(七)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以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信息化体系为目标,完成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并在益阳市、赫山区、南县等地开展相关测试。同时,稳步推进与部执法信息系统、省治超管理系统、省水运监管系统的联网对接。二是分批开展试运行。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湘交函〔2022〕438号),明确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分两批在各市州开展试运行。组织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视频会,安排部署推广应用工作。截至12月上旬,全省共通过系统立案1397起,结案528起,案件类型覆盖道路运输、水运、公路治超等执法门类,办结覆盖率达80%。三是强化配套保障。省厅统一采购设备,并向全省各级综合执法机构配发执法记录仪4147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4147台、车(船)载终端230套、执法速派仪230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115套。同步开展信息系统线上线下培训15次,参培人次2094人。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综合执法改革落地仍面临难题。因综合执法机构性质未定、执法人员编制属性未明确及受干部身份划转限制,导致市县执法机构人员划转及到位不畅,影响执法队伍稳定。综合执法机构运行的权责体系、职责边界及运行机制等还需深入完善。
(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不足。市县两级财政普遍紧张,执法车辆、船艇等执法装备缺失和执法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解决难度大。
(三)落实执法协作水平有待提升。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发展机构在执法检查、安全监管等工作上的分工和协作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干部教育培训、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执法队伍培训课程,扎实推进执法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落地生根。
(二)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健全完善问题查纠整改、执法为民实践、素质能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抓本治源长效机制。督促执法队伍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风纪规范。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继续办好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法制骨干培训班,分级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建立培训师资库,打造培训精品课程。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对接协调省司法厅全面完成执法证件换发。扎实抓好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装备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试点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制定试点推进方案,在全省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中选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方案推进、制度支撑、奖补支持、措施落实,在2023年12月底前建成一批示范样板单位,为全省全面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全面推进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的正式应用,提升执法规范化、办案智能化、部门协同化、监督精细化、服务公开化水平。
(四)加大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力度。加强向省编办等部门的汇报衔接,协调明确执法机构、编制性质。继续加强对各地改革的跟踪指导,重点加大对改革滞后县市区的指导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结合实际修订《湖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发展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完善协作机制流程图和任务清单,促进所有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划转补充到位、执法新机制高效运行。推动省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落实,研究制定省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建立各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库,并录入交通执法信息系统。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依法行政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强化综合执法指导监督。指导市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首违“轻微”免罚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工作落实。规范执法档案管理。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组织实施执法人员抽考、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加强公路水上“三乱”治理。综合利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12345热线、12328服务监督热线、暗访督查等各方面渠道,推动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和动态更新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库,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扎实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4日